2011年林芝县旅游总收入逾30000万元
| 招商动态 |2011-12-20
今年以来,林芝县紧紧抓住全国文化旅游年、国家高度重视、广东省东莞市第六批援藏工作队大力支持旅游业发展的重大机遇,转变发展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健全机制,完善基础设施,规范行业管理,提高发展质量,旅游业取得了喜人的成绩。
据统计,今年,林芝县旅游总收入预计完成3320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3.75%,同比增长14.09%;接待游客65万人次,同比增长16%;农牧民参与旅游实现收入480万元,同比增长18%。
今年,林芝县首先在积极配合林芝地区旅游局搞好“游中华,品文化和中华文化魅力之旅”宣传周活动的同时,县财政拿出120万元的宣传促销经费,积极参加西安全国旅交会、台北国际旅游交易博览会、昆明旅游交易博览会和第六届两岸观光博览会,充分展示林芝县顶级旅游资源和良好的投资环境。通过宣传促销,促成了陕西国旅等实力型旅行商与林芝县多家旅游开发企业形成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疏通了北方游客进入林芝旅游的渠道,带动了台胞赴林芝旅游,签订了168旅行社等3家台湾旅行社代理林芝旅游的合同。同时,按照“在特色上做文章、在环保上下功夫、在富民上见实效”的要求,成功举办了林芝第九届桃花文化旅游节活动,既增加了旅游者的体验内容和形式,又丰富了旅游内涵,带动了乡村旅游的发展,还促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
林芝县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景区景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考评奖惩办法》的同时,不断加强和完善景区基础设施,大力提升接待水平,今年,鲁朗景区被授予国家4A级风景名胜区。
与此同时,林芝县组建了旅游执法大队,加大旅游市场执法检查,优化了旅游环境。为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净化旅游市场,林芝县旅游部门还开展了一系列的专项检查活动,先后6次到各景区(点)、宾馆酒店突击检查安全生产、亮牌、亮证营业情况和打击“黑车黑导黑社”违规行为,并受理了3起游客投诉,依照《西藏自治区旅游条例》,对违法、违规行为等进行了查处,赢得了游客的好评。